返回首页 | 加入收藏 | 您是第:位访客
 
当前位置: 首页 > 廉政教育 > 反腐时评 >

莫让“情”字遮“法眼”

来源:江西省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19-09-26 14:54   

根据群众举报,伊春市纪委监委严肃查处了伊春森工集团原党群工作部部长、工会副主席殷广慧等人,在通报中,还原了殷广慧等人妨碍公务、干涉执法的整个过程。

  为什么会出现多人受处分的一幕?我们不难看到,在整个案件中“情”字占了很大的“戏份”,在铁力市人大担任主任的妻子王君华在接到丈夫殷广慧的电话后,不是劝他积极配合执法,而是给铁力市公安局局长张庆忠打电话,请张庆忠出面帮忙处理。在父亲被带往派出所的途中,女儿、女婿赶到现场不是规劝父亲不要妨碍公务,而是帮其阻碍、干扰干警执法。此时的他们被狭隘的“情”字所蒙蔽,最终都受到了应有的处分。

  党员干部讲“情”字要有度。作为党员干部,不但要有家国天下的情怀,把百姓当亲人的深情,也要把“严”字贯穿到对家人的一片真情中。不要把“人情世故”变成自己违法乱纪的借口。

  党员干部执法执纪要“无情”。作为公安局长的张庆忠在明知殷广慧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下,仍滥用职权,帮忙“说情”,把人民赋予的权力当“人情”。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的邹欣健,看到岳父违纪,妻子妨害公务时,没有及时制止,反而录像拍照,干扰执法活动。他们看似“有情”,实际是目无法纪,最终会让当事人及自己受到应有的处分。

  “情”字本无错,对党员干部来讲,情要要用到“对”处,用到“真”处,才能成为不负党和国家、不负人民的好公仆,才能成为不负家人、朋友的“有情人”。(柴桑区涌泉乡政府 张青)


关闭 打印
敬请关注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