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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窗”如何快速修复

来源:江西省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19-10-11 16:49   

一面墙,如果出现一些涂鸦没有被清洗掉,很快墙上就布满了乱七八糟、不堪入目的东西;一条人行道有些许纸屑,不久后就会有更多垃圾,最终人们会视若理所当然地将垃圾顺手丢弃在地上。这个现象,就是犯罪心理学中的“破窗效应”。

  江苏省某市一街道居委会会计王某传,在4年时间内受到3次党纪处分;山东省东阿县文化馆党支部原书记、原馆长高某,20153月因公车私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0177月,又因为公款旅游被举报;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环保局工作人员陶某曾在20189月因违规报销并领取400元交通补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两个月后,他又因漠视群众利益,违反群众纪律,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这些“屡错屡犯”的现象引人深思。

  犯错之后不思悔改、连续“踩红线”。什么原因导致这些干部受了处分仍然不收敛、不收手,重蹈覆辙,又如何避免这种现象屡次发生?是我们的纪律处分不够严吗? 是监督机制不够健全吗?都不是,是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思想,是“好了伤疤忘了疼”的心态,是对纪律执行的侥幸。思想没有及时转变,没有真正弄明白为什么错、错在哪里,危害到底有多严重,对纪律不以为然,甚至对组织的处理有抵触心理,短的时间内接连受到处分,绝非偶然。

  这些干部抱着“虱子多了不痒、债多了不愁”的心理,导致处分后自我放纵、一错再错,放弃自我救赎的机会,索性破罐子破摔,认为自己受了处分就是一个破窗户,破了一个洞就永远有一个洞,从此升迁无望、仕途受阻,心理负担重,产生了破一个洞是破,破俩个洞也是破,破三个洞就连一起变成一个大洞的想法。

  古人云:知耻近乎勇。犯错不可怕,可怕的是一而再、再而三的犯错误。受处分的党员干部应当彻底转变思想,找回初心,及时把破了洞窗户换上一扇新的窗户。此前“湖北日报”微信号发布一则消息称,湖北省已有数十名受处分干部重获重用。这些受处分干部在组织回访帮扶教育中,深刻反省自身错误,主动承担工作,在处分期满后,因表现突出得到提拔重用。

  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回访教育和疏导帮教,通过谈心谈话、家庭走访、书面交流等方式,定期进行回访教育工作,对仍在处分影响期的党员干部进行面对面聊天式谈话,消除被处分人心理包袱,对被处分人在处分影响期内的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全面了解,帮助受处分党员干部正确认识错误、对待处分,积极转变心态,严防出现“破窗”心理。组织部门在对待受处分干部的问题上,不能把干部“一棒子打死”。不走路,永远不会摔跤,也不能成长,关键是摔倒之后要赶紧站起来,路才会走得更稳更远。干部都是经过组织精挑细选、精心培养成长起来的,有过错就改,有毛病就治,治好了还是一名好干部,让“掉队干部”再回归。(濂溪区纪委监委 刘林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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