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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司法微腐败露头就打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发布时间:2021-08-17 09:35   

近日,有媒体报道了江苏省淮安市涟水县人民法院立案庭书记员刘某某违规收受服务对象购物卡、礼品,违规吃喝,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收缴违纪所得的案件。

立案庭书记员手中的权力并不大,在刘某某眼中,决定案件公平正义的,是审判庭那一声法槌,至于在法槌落下之前,收点好处,帮别人加个塞、违规代领几件立案通知书,又不影响案件审判,没什么大不了的。事实真是如此吗?当群众来到陌生的立案庭,却被告知花点钱就可以不排队,送点礼就可以“行方便”,他们还会期待后续公正的审判吗?

英国哲学家培根在《论司法》中说:“一次不公正的审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因为犯罪虽是无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审判则毁坏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这里的不公正,绝不仅仅是判决结果的不公正,而是整个司法流程,包括立案、调查、执行等各个环节的不公正,是发生在群众身边,令群众深恶痛绝的“司法微腐败”。

纪检监察机关要持续对“司法微腐败”采取高压态势,坚持露头就打,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切实让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的全过程都感受到公平正义。(鲍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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