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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犹县集中整治工作联席会议议事规则

来源:上犹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6-08-16 11:04   
上犹县集中整治工作联席会议议事规则
   
    为加强对全县集中整治和查处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各成员单位责任分工并强化协作配合,确保集中整治取得实效,根据市集中整治办《关于印发〈市集中整治工作联席会议议事规则〉的通知》(赣市集中整治办字〔2016〕3号)和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开展集中整治和查处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实施方案》(上办发〔2016〕19号)要求,建立县集中整治工作联席会议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联席会议”)。
    一、主要职责
    统筹调度全县集中整治工作开展,开展组织协调、督导检查等工作;适时制定出台集中整治有关政策、措施,提出工作要求;研究解决集中整治相关事项和问题;落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与集中整治有关的事项。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召集人为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副召集人为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纪委监察局。成员单位包括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委农工部、县信访局、县委巡察办、县检察院、县政府办公室、县发改委、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房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农粮局、县林业局、县卫计委、县审计局、县政府法制办、县扶贫和移民办、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等。
    三、工作规则
    1、联席会议办公室具体承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主要包括:督促各乡镇各成员单位落实联席会议议定的工作事项,负责与市、县、乡镇工作沟通联系,解决集中整治过程有关问题;负责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会议有关事项;制定全县集中整治有关文件,编发工作信息等,以及日常工作情况汇总、数据上报等。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明确本单位分管领导和联络人员,负责与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沟通联系。
    2、联席会议原则上定期召开例会,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同志主持。成员单位提交联席会议研究的事项,应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并报联席会议召集人审定后上会。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同时抄报市纪委和县委、县政府。联席会议研究有关问题意见不一致时,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上报县委决定。
    3、根据县委主要领导指示或工作需要,可以临时召集联席会议。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召开部分成员单位联席会议,或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参加会议,会议议定事项应通报联席会议全体成员。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因工作职能调整导致集中整治责任分工需划转的,由所在单位提交联席会议研究确定。
    四、责任分工
县委组织部:重点整治党务不公开或公开不到位、不规范,基层干部搞“家长制”、“一言堂”,群众民主参与和社会监督制度不落实等问题。
县委宣传部:重点组织和协调广播、电视、报刊等各种媒体积极做好集中整治工作宣传,广泛发动人民群众参与监督,浓厚社会氛围与舆论氛围。
县委政法委:重点整治政法系统执法不公、执法不严,办“人情案”、“关系案”和“金钱案”等问题。
县委农工部:重点整治基层党员干部借办理农村事务之机假公济私、吃拿卡要以及新农村建设、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中弄虚作假、骗取套取补助资金等问题。
县政府办公室:重点整治基层政务不公开,或公开不到位、不规范等问题。
县政府法制办:重点整治行政执法中滥用职权、野蛮执法和乱收乱罚等问题。
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重点整治群众办事“门难进、人难找、脸难看、事难办”,态度生冷、敷衍应付、推诿扯皮等问题。
县人社局、社保局:重点整治基层干部“庸懒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以及就业、创业、技能培训和基本养老保险、小额就业贷款等政策落实过程中优亲厚友、虚报冒领等问题。
县民政局:重点整治城乡低保、社会救助、救灾救济资金和物资分配等事项中优亲厚友、与民争利和村务不公开,或公开不到位、不规范等问题。
县房管局:重点整治保障性住房分配过程中吃拿卡要、暗箱操作、分配不公、骗租骗购等问题。
县国土资源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重点整治在土地征收、土地流转、农民建房、退耕还林、林业开发利用、水利工程建设中雁过拔毛、截留挪用、吃拿卡要、违规处罚等问题。
县交通运输局:重点整治公路项目违规发包、偷工减料,客运、出租行业以罚代管等问题。
县财政局:重点整治虚报冒领、骗取套取、截留挪用、贪污侵占扶贫等领域惠民专项资金,以及吃拿卡要、挥霍浪费,克扣、滞留等问题。
县农粮局:重点整治农村集体“三资”底数不清,村级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执行不严格,资产、资源处置不按程序处理和违规向村级组织筹资筹劳、摊派费用等问题。
县扶贫和移民办、县发改委:重点整治精准扶贫对象识别不准,扶贫项目多头申报,移民搬迁政策落地不实、弄虚作假等问题。
县教育局:重点整治教育乱收费,强制学生保险,违规补课、有偿家教,违规征订教辅资料,挪用“两免一补”经费等问题。
县卫计委:重点整治医药购销、医疗卫生计生服务等领域吃拿卡要、收受“红包”回扣、开单提成,截留、挤占、挪用、虚报、冒领和贪污卫生惠民资金等问题。
    五、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在责任分工基础上,重点围绕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开展集中整治和查处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实施方案》明确的3大类18项问题,主动研究本系统本行业集中整治具体要求,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事项,及时处理集中整治中需要跨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指导、督促下级行业系统开展好集中整治。纪检监察、信访、审计、检察、公安、巡察等职能部门要建立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定期梳理,及时处理。要综合运用96333信息服务平台和电子监察平台,采取电话回访等方式,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难点问题整治效果进行评议评价。各成员单位要及时、准确、全面地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供工作信息,实现信息共享,形成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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