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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纪委监委实行领导定期接访制度

来源:上犹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05-26 17:46   

“实行纪委监委领导定期轮流接访。接访时间为每月第一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接访地点为上犹县行政中心5楼县纪委监委信访室(518室)……”日前,县纪委监委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同步发布公告。

该制度围绕贯彻落实《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有关规定,明确接访对象、接访范围、接访流程、督办反馈、接访办法。实行首办责任制,对于受理范围内的信访事项,现场受理;对于受理范围外的信访事项,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引导群众依法上访;对受理范围内、外相互交织的信访事项,按照反映违纪问题是否具体、利益诉求与违纪违法问题的因果关系等情况,分类处理。接访当日,填写《领导接访及处理情况登记表》。

另外,县纪委监委班子各成员结合接访工作实际,自行深入联点乡镇开展下访工作,主动倾听群众诉求。随机走访,与干部群众“面对面”交流,深入了解群众关注的问题;与信访事项有关当事人、知情人约定见面,现场了解查实信访事项、深挖问题线索、化解矛盾纠纷;对干部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处理结束后及时开展回访,进一步提升群众对纪检监察机关信访工作满意度。

“实行纪委监委领导定期接访,旨在进一步改进干部工作作风,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领导在解决信访举报问题中的作用,不断提升信访举报工作水平,强化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的落实。”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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