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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

来源:上犹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05-29 10:29   

“你局下属单位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抓而不实,自去年7月以来有多名干部出现违纪行为,造成不良影响,根据有关规定,不宜将该单位作为申报市级评先的推荐名单。”近日,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在一单位推荐先进集体征求党风廉政意见时进行回复。

该纪检监察组始终坚持“严”字当头,严把廉政意见回复关。严格把握政策界限,层层把关,确保回复意见全面客观准确。同时,依据审查结果提出相应建议,特别是对于收到信访举报的审查对象进行分类处置。“廉政体检”结束后,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严谨出具廉政鉴定意见,及时、准确回复廉政审查结果。此外,该纪检监察组严肃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实行廉政审查责任追究制,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廉政审查中把关不严、审查不认真,甚至弄虚作假、隐瞒或夸大事实,造成审查结论失实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今年以来,该纪检监察组共回复党风廉政意见12次,2个参评单位、2名干部在“廉政体检”中不过关。

“廉政审查是干部选拔任用及评先评优的重要关口,也是党内监督的重要方式,要坚持做到问题不回避、错误不遮掩、责任不推卸,当好廉政审查‘守门员’。” 该纪检监察组负责人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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