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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容忍!上犹县纪委监委专项整治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

来源:上犹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09-06 09:39   

连日来,上犹县纪委监委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机关各党支部会等方式,学习宣传县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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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提名人选温斌在县纪委监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上强调,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政治担当,在聚焦当前疫情防控、新冠疫苗接种工作的同时,针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问题频发现象,要采取有力举措进行专项整治,抓早抓小抓苗头,砥砺担当实干的优良作风,以高质量监督推动县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的高质量落实。

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分析研判,着力从四个层面专项整治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问题,做到严实细准、抓早抓小。

持续强化履职提示,督促责任落实到位。下发履职提示函,督促各乡镇、部门和单位进一步强化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的日常教育监督管理,通过政治谈话、日常提醒、警示教育等多种方式,重申纪法规定,筑牢干部思想防线。对同一单位发生多起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问题的,直接约谈该单位主要领导,下发履职提示函,要求单位主要领导履行好主体责任。对县交管大队下发履职提示,要求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线索24小时内必须移交县纪委监委处置,对酒驾中出现的顶包线索及时移送县公安机关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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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加强与县公安局及其交管大队的工作联系,建立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线索快速移送机制。)


深入分析研究案例,增强纪法宣传效能。针对查办案件中,一些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纪法意识不强,对酒驾、醉驾相关法律知识掌握弱的问题,9月2日县纪委监委联合县交管大队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重点对饮酒、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醉酒后驾驶非机动车等法律知识进行深入宣传普及,做到全覆盖。要求全县各乡镇、部门和单位在9月3日的中心组学习会上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条文;要求全县148个村居党支部组织党员开展学习,并制作推文在全县148个村务公开群里进行宣传,让干部群众熟悉掌握酒驾、醉驾各项法律知识,切实增强法律意识,从源头上防止酒驾问题的发生。同时,县纪委监委派出8个监督检查组对相关学习情况进行了专项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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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3日,各乡镇、部门和单位在中心组学习会上组织学习酒驾、醉驾相关法律知识,并开展警示教育。) 


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做到快查快结。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的,以及隐瞒不报、压案不查、包庇袒护等违纪违法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绝不姑息,并深挖酒驾醉驾案件背后违规吃喝等“四风”问题,一查到底、绝不放过、快查快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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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纪委监委干部在县交管大队核查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线索。)


强化警示教育,筑牢思想防线。对查处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案件进行适时通报的同时,将案例纳入《上犹县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读本》,配送给各乡镇、部门和单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深刻明白酒驾、醉驾不仅违法,要受到司法机关查处,同时纪检监察机关还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政务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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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反映的不仅是作风问题,更是纪律问题、法律问题,严重影响党的形象,败坏党风政风、社风民风。县纪检监察机关将加大监督力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认清酒驾、醉驾行为的严重危害性,真正严于律己,带头遵纪守法,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和担当实干的优良作风,投入到加快建设美丽幸福上犹的各项工作中去。”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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