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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体化培养业务人才】上犹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类业务人才培养这么干

来源:上犹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2-10-15 18:53   

“审理报告应当体现党内审查特色,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认定违纪事实性质,分析被审查调查人违反党章、背离党的性质宗旨的错误本质,反映其态度、认识以及思想转变过程。”

“对案件办理、案件审理工作有疑难困惑的可以提出来,请大家逐一进行发言,开展集中研讨。”

连日来,上犹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负责人相继来到全县3个乡镇片区进行集中授课,开展业务培训。

按照县纪委监委《关于一体化加强全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案件审理类业务人才培养实施方案》,10月13日至14日,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组织召开全县案件审理类业务人才培训会暨小组片区案件质量评查会,采取集中学习、专题授课、业务考试、案件质量评查、问题研讨等方式,系统学习培训政治理论知识、审理工作基本流程、案件质量关键要素、撰写审查调查报告等审理实务,助力审理业务人才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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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案件质量评查中,大家认真查阅每个案件,对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规、处分执行等几个方面的31项细则进行逐一评分,评选出优质案件8个。

据悉,县纪委监委将全县审理业务人才培养对象分成4个审理类业务小组,每组固定6—9名成员,实行“师傅+骨干+徒弟”的形式逐级培养,每年把40%的骨干培养成为“师傅型”业务能手,40%的徒弟培养成为“骨干型”业务人员,确保人才培养输送通道畅通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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