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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犹:坚持“四个并重” 把纪律挺在前面

来源:省纪委监察厅网站   发布时间:2016-02-02 15:20   

坚持“四个并重” 把纪律挺在前面

中共上犹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孙晖

  近年来,上犹县纪委坚决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坚持在监督执纪问责中践行“四个并重”,创新纪律审查方式,始终把纪律挺在前面。2015年以来,全县查处各类违规违纪问题73件,同比增加58.7%,结案79件,同比增加50.3%,给予党政纪处分79人,其中科级干部10人。处理情节轻微的违纪党员干部43人,其中警示约谈4人、信访函询2人、诫勉谈话21人、批评教育13人、行政警告3人。

  从注重大而全转向与快查快结并重。切实把严明纪律作为头等大事,加强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用党章党规党纪衡量党员干部行为,加大对违反纪律、规矩、制度问题的纪律审查力度,切实做到执行纪律没有例外,坚决纠正执纪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失之于松问题。在纪律审查方式方面,不贪大求全,2015年,对同时涉及违纪和违法的中稍村“两委”班子成员套取惠农补贴、黄埠镇2名干部在征地拆迁中骗取征地款等案件,集中精力查清主要违纪事实,对其违反的相关纪律给予严肃处理,并撤销党内职务,把违法犯罪的问题作为案件线索直接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案件移送前先行作出党纪政纪处分。 

  从着力查大案要案转向与抓早抓小并重。坚持把工作着力点放在监督执纪问责上,不一味追求办大案要案,摒弃“违纪只是小节、违法才去处理”的惯性思维,紧紧围绕严肃党的纪律和规矩这条主线,把违纪问题作为执纪的主要对象,建立早规范、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早惩戒、早预防等预防惩处工作机制,对违纪行为动辄则咎。2015年以来,先后约谈86名乡镇、县直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事先做好纪律要求和廉政提醒;先后对62名调整和提拔交流的干部进行廉政谈话、警示谈话、提醒谈话,四次组织800余名科级干部和重点部门关键岗位股级干部分别到县警示教育基地参观并旁听基层干部受贿庭审,接受警示教育。充分运用廉政谈心、教育提醒、警示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以及调离、责令辞职等多种方式,对有违纪行为尚未违法的党员干部及时处理,共处理违反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规定问题30多人(次)。 

  从事后查处转向与常态监督并重。始终把严明纪律体现在日常监督中,强化责任担当,着力在抓常、抓细、抓长上下功夫,实现常态监督。围绕政令畅通抓监督。加强对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民生项目等重点工作和重大项目的监督检查,先后对黄埠工业园等重大项目建设、涉农等领域专项资金使用、拆迁安置、棚户区改造等重点工作开展督导和专项检查,对出现的问题盯住整改。围绕选人用人抓监督,对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涉及的25个单位、54人廉洁自律情况进行审查,对公开选拔副科级干部、选聘教师、招录社区干部等选人用人活动进行督查;加强党政领导干部任期内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监督检查。 

  从管住少数人转向与管住多数人并重。首先注重做好建章立制。制定出台《关于实行县直部门(单位)党委(党组)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月报告制度的通知》、《上犹县关于建立抓早抓小机制把纪律挺在前面实施意见》等规定,明确从严治党抓手、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做到制度健全有规范,责任倒查有依据,进一步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其次实现监督全覆盖。充分发挥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和“四风”监察员作用,把监督触角延伸到辖区每个部门、各个领域,从过去监督主要倾向重点领域、重要部门、主要领导扩大成到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不论是对党员领导干部还是普通党员干部,凡发现问题线索一律进行纪律审查,确保监督工作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切实维护党纪的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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