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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犹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孙晖同志实绩公示

来源: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6-04-09 10:17   
上犹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孙晖同志实绩公示
(分管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根据组织安排,本人于2011年6月至2013年7月任中共宁都县委常委、县新村办主任,分管农业农村和人口计生工作;2013年7月至2014年3月,任中共上犹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主持县纪委全面工作和黄埠工业新区指挥部全面工作,分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监察、督查、机关效能建设等方面工作;从2014年3月纪检机关提出“三转”之后一直分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现将本人五年来履职情况公示如下:
     一、在宁都工作期间:
①粮食生产被评为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县;
②林业产被确定为全国木材战略储备基地县。
③小布垦殖场被评为全省国有农垦企业改革先进单位。
④计划生育工作评为全省、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县。
⑤成功申报“宁都黄鸡”商标,被国家工商总局批准为中国驰名商标。
⑥基本完成了小布镇规划设计等前期工作,为该镇成功入选“江西十大休闲旅游小镇”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到上犹工作以来:
(一)2014年3月前任黄埠新区指挥长工作
①稳步推进重点工程土地房屋征收工作,累计完成房屋征收64户、耕地征收648.345亩、林地征收1337.577亩、山塘征收19.7亩、水塘征收6.716亩、签订迁坟协议342穴。
②实现新增工业用地1700亩,新签约入园企业共13个,进一步壮大了玻纤新型复合材料和精密模具两大主导产业集群。
(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1、“两个责任” 全面落实
①实行了乡(镇)“两个责任”落实情况和县直部门(单位)党委(党组)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月报告制度。
②建立了纪律建设网格化责任体系,利用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机制倒逼责任落实。
2014年党风廉政综合考评全市第2名,社会评价工作列全省21名、全市第4名;2015年党风廉政综合考评全市第4名,社会评价中的企业测评排名全市第10名,普通群众测评排名第5名,分别比2013年提升了5名、8名。
     2、廉政教育宣传成效明显
①建立了党员领导干部教育室暨廉政奇石文化展览室,制定实施了新提任党员领导干部任前廉政参观、谈话、考试、承诺等一系列教育制度。
②县地税局、水岩乡古田村被评为赣州市第二批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县公安消防大队被评为省级廉政文化“进机关”建设示范点。
2014年、2015年连续两年获得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工作考评第一名,被评为综合先进单位。
     3、抓早抓小挺纪在前
①在全省率先出台了《纪委监察机关对监督检查部门履职情况进行再监督再检查实施办法》。
②在全市最先实行新提任科级干部财产申报和公开工作。
③在全市最先实施党风廉政纪律审查“三种结论”签字背书制度。
④在全市最先建立电子取证平台。
⑤在全市最先实行党纪政纪案件公开审理。
⑥建立了乡镇纪委片区联动协作纪律审查机制。
     4、纪检组织建设得到加强
①配齐配强了14名乡(镇)纪委书记和副书记。
②全面完成了乡(镇)纪委谈话点建设。
③成立村(居)纪检小组140个。
④出台《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试行)》和《县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纪委书记)提名考察办法(试行)》。
     换届以来,县纪委监察局共受理信访举报605件,函询谈话30件,责令整改66件,通报批评81件,下达纪检监察建议书89件,初核各类问题线索416件。共立案238件,其中科级干部37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31人,一案双查36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5人。无论是县纪委机关还是乡(镇)纪委查办案件的质量和数量均创历史最好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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