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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聊城:打出组合拳 完善容错纠错和澄清保护机制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0-09-09 16:05   

  近日,山东聊城市打出“组合拳”,健全完善容错纠错和澄清保护机制,进一步构建激浊扬清、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

  坚持严肃问责与容错纠错“两手抓”。一手抓干部教育监督管理,从严监督执纪问责,维护纪律和法律权威。一手抓容错纠错,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对一心为公、主动担当者在工作中出现的瑕疵给予容错免责减责,对无主观恶意,且能及时改正完善、没有造成恶劣影响的,运用谈话函询、批评教育等“第一种形态”,合理容错、及时纠错,消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思想顾虑。对受处分干部,坚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影响期满后,符合条件的经严格程序审批后予以提拔使用,彰显严管与厚爱相结合的鲜明导向。

  坚持查处诬告陷害与澄清正名同步推进。对举报内容严重失实,查证后确为打击报复、诬告陷害、造谣传谣、恶意中伤干部等恶意举报的,启动反向调查程序,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冠县实施机构改革期间,县粮食局副科级干部李某某得知时任局长田某某打算通过考试选拔部分优秀人员划转到县发改局工作后,担心自己年龄偏大、业务较生疏,经考试难以被选拔调入县发改局,遂多次编造事实匿名举报田某某,对抗机构改革,以期达到自己目的,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后李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严查诬告陷害的同时,及时为受到诬告陷害和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此前有举报称莘县莘亭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夏某贪污乡村医生公共卫生补助。经莘县纪委监委核查,莘亭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关于上级拨付的公共卫生补助资金使用情况,符合上级文件要求。核查组认为反映问题不实,对夏某予以澄清正名。

  坚持正面引导与反面警示结合。加强正面引导,宣传解读容错纠错、严查诬告陷害等制度,树起担当作为先进典型,发挥示范作用,引导党员干部放下包袱,敢闯敢干,坚决摒弃“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消极心态。发挥反面典型警示作用,曝光查处的典型案件,释放“让诬告陷害者付出代价”的明确信号。(山东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冯国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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