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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浦江:规范化建设提升基层监督效能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1-01-11 09:47   

  “不用出门,扫码交租太方便了,手机截个图就是凭据。”日前,浙江省浦江县黄宅镇下店村一公房承租户正在扫码支付2021年的房租费,不仅提高了办事效率,更提升了群众满意度。

  借助村级监察工作联络站履职规范化建设,2020年11月下旬,浦江县黄宅镇监察办针对个别村收取承包租金、卫生费后不及时入账甚至挪用专项资金等问题线索,督促镇农村三资管理服务中心在全镇42个村设立扫码入账的“丰收一码通”,堵塞资金管理漏洞,守好村集体资金“钱袋子”。

  近年来,针对基层监督职责不清、流程不规范、程序不统一、履职能力不强等突出问题,浦江县纪委监委探索出台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六统一、六规范”30条标准,对硬件设施、软件制度等进行规范化建设,健全基层监督体系,实现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同向发力。

  “我们统一设立办公场所、纪检监察标识、廉情档案、清廉阵地、规章制度公开等15条硬件要求,在选取黄宅镇试点建设的基础上,实行逐镇抓规范,整体促提升。”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在硬件规范的基础上,紧扣监督执纪执法工作流程,围绕规范镇村两级履职清单、业务流程、片区协作、队伍管理、实绩考核、责任落实等15条工作标准,制定镇村48项工作流程图和164种文书模板,不断提升监督质效。

  规范化不仅要建起来,更要立起来。为此,浦江县15个乡镇(街道)结合当地实际,分类实施,实现监督效能的最大化发展。杭坪镇全面推行每月公开“唱账”机制,及时解答党员群众对集体账目提出的疑问;花桥乡依托“红色塘波廉政教育基地”,高标准打造清廉阵地;浦阳街道、郑宅镇结合《郑氏规范》168条创新推行“一簿两表”“好家风指数”,拓宽村级监察工作联络员监督渠道;中余乡制作村级“38条小微权力清单”漫画图,张贴在公园中,让基层小微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此外,县纪委监委不定期举办业务骨干授课、轮岗交流、以案带训、交叉检查等方式,实现县镇村三级整体联动,工作程序更加规范,人员素质和办案能力显著提升。截至目前,全县乡镇(街道)立案173件,占全县纪检监察组织立案的76.2%。(浙江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李文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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