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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犹创新巡察整改机制 做实“后半篇文章”

来源:上犹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09-01 17:52   

近日,上犹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会同县委组织部、县教科体局党委对县委第八轮巡察7所学校党组织的巡察整改情况进行全面督导,让督导组欣慰的是,各学校巡察整改工作均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从督导情况看,县委第八轮巡察取得了巡察一个点、整改一个面的良好效应,这主要得益于县委坚持把整改作为巡察工作着力点和落脚点,实行的三项机制。”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副组长李标云有感而发。

据了解,上犹县委坚持立行立改、标本兼治,在巡察整改工作中探索建立了压力传导、责任落实、指导督导等三项机制,把“后半篇文章”做实做细。

县委建立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汇报整改情况制度,对巡察发现问题较多、整改进展缓慢、县委书记点人点事的单位,要求其主要负责人在巡察领导小组会上汇报,整改不力的将被约谈或问责。而在责任落实机制,主要从县委层面建立县分管或挂点联系领导参加巡察反馈、指导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审阅整改报告等制度,压实县领导“一岗双责”;针对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由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相关主管部门进行整改,出台相关制度或文件,在全县或系统层面进行规范完善,发挥巡察治本功能。

县委积极探索创新指导督导机制,出台《加强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实施办法(试行)》,就整改问题反馈后,县委巡察办及时介入,指导帮助被巡察单位合理制定整改方案,在此基础上,联合相关部门对整改方案进行“面对面”会审,由单纯的审核把关变为指导和审核把关并重。整改期内,由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或纪检监察室负责,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查整改情况向县纪委常委会作专题汇报,有力压实监督推动责任。

县委第八轮巡察10个单位,截至目前整改反馈问题123个,整改销号115个,占比93%,促进完善了一批制度,助力深化改革,巡察整改持续转化为治理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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