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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犹:“双优”量化考核 助推巡察提质增效

来源:上犹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10-15 11:42   

“量化考核向我们巡察干部发出了‘干好干坏大不一样’的信号,极大地激发了工作动力,现在的考评体系就是我们做好巡察工作的对照努力内容。”近日,上犹县委第四巡察组联络员洪艳说道。

今年以来,为进一步激发巡察干部队伍活力,形成你追我赶、争先创优的工作氛围,上犹县创新考核激励机制,制定优秀巡察组、优秀巡察干部(简称“双优”)评选考核办法,建立针对性强、可量化操作的综合考评体系,进一步推动队伍建设、巡察质量“双提升”。

合理设计考核内容,《办法》分别对巡察组和巡察干部考核内容进行全面细化,解决了巡察队伍“干什么、怎么干”等疑难困惑。在巡察组层面,重点从“落实政治巡察要求、巡察报告质量、发现问题深度、巡察规范化、巡察方式方法创新、巡察组能力作风建设、巡察整改顾问作用发挥、巡察宣传”等8个方面进行考核;在巡察干部层面,重点从“政治表现、能力素质、担当作为、工作作风和执行纪律”等5个方面进行考核。

量化评分考核,突出科学性。考核围绕巡前、巡中、巡后三大阶段,根据考核对象、考核内容的不同,分类组建考评小组,对“落实政治巡察要求、巡察报告质量”的考核,由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在听取巡察组情况汇报时现场评分考核;对巡察规范化、巡察方式方法创新,由巡察领导小组成员带领巡察办相关人员等深入巡察组驻地,通过听取汇报、座谈交流、个别谈话等方式调研了解;对巡察整改“顾问”作用发挥,由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巡察办相关人员考核评分;对巡察组能力作风建设,由被巡察单位干部群众民主测评考核;对巡察干部表现,由各巡察组进行考核等。

坚持用数据说话,考核评定按照百分制量化计分,实行“一轮一考核”,充分发挥考核评价的“指挥棒”和“风向标”作用。评选结果作为干部个人年度绩效考核评优评先、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对优秀巡察组、优秀巡察干部,由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全县通报表彰,连续两轮巡察评选为优秀巡察组的,巡察组长年度绩效考核直接评为“优秀”;抽调巡察干部在同一年度有两轮次以上被评为“优秀巡察干部”的,年度考核中直接评为“优秀”等次且不占所在单位名额。巡察组连续两次考评排名末位的,由领导小组有关同志进行提醒谈话,对考评为差的抽调巡察干部,将剔出巡察人才库,并将考评结果通报给被抽调单位。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总结‘双优’量化考核机制的实践经验,丰富考核内容,优化考评方式,变相马为赛马,变要我干为我要干,锻造一支精品巡察队伍,不断提高巡察工作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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