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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通报三起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来源:上犹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6-10-26 15:36   

近日,我县通报了三起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这三起案件分别是:

油石乡大小元村出纳兼综治专干邓龙标套取土坯房维修加固补助款问题。经查,邓龙标原有2栋土坯房。2012年冬,邓龙标申报了其中一栋建于解放前的土坯房拆旧建新补助,于2013年12月享受补助1.5万元;2014年5月1日,邓龙标又以其儿子邓某华的名义申请另外一栋建于1979年的土坯房维修加固,于2015年3月享受补助0.35万元。因邓龙标与邓某华为同一家庭成员且同一户口内,按照土坯房改造政策相关规定,其行为构成利用职务便利套取土坯房维修加固补助资金的错误。2016年10月20日,油石乡党委给予邓龙标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已退缴国库。

安和乡安和村文书、定工干部涂增武违规骗取土坯房改造补助款问题。经查,2012年11月,涂增武以本人名义申请了农村土坯房改造维修补助0.3万元;2014年12月涂增武又以其妻子吴某香的名义申报了该土坯房拆旧建新补助1.5万元,其重复申报骗取土坯房改造资金,属于骗取财政资金行为。2016年9月26日,安和乡党委给予涂增武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已退缴国库。

五指峰乡黄竹头村党支部书记史湖彪优亲厚友为其妹多获取土坯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2014年2月,史湖彪在为其妹史某兰(上犹县五指峰乡黄竹头村人,非低保户)申请土坯房改造补助时,借助其母亲赖某莲是低保户的条件,违规为史某兰按低保户标准申请土坯房改造补助2万元(非低保户标准为1.5万元),导致史某兰多获取土坯房改造补助资金0.5万元。2016年10月20日,五指峰乡党委给予史湖彪同志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已退缴国库

通报指出,扶贫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破坏党和政府形象,侵蚀党的执政根基,必须以零容忍的态度施重拳、严查处。广大党员干部要强化纪律规矩意识,决不触碰扶贫纪律红线。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严明扶贫领域纪律,把扶贫领域作为监督执纪问责的重中之重,加大力气精准打击扶贫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保障扶贫政策落实,保障扶贫资金安全,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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