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县对一起“空心房”整治工作中“为官不为、履职不力”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
经查,2017年2月11日至3月10日,水岩乡古田村原党支部书记黄太梅在该乡“空心房”整治突击月活动中,对整治工作不够重视,措施不力,致使拆除进展滞后,严重影响工作进度。2017年3月10日,水岩乡党委决定免去黄太梅古田村党支部书记职务,降职为党支部副书记。
通报强调,全县各乡(镇)、部门(单位)、各村(居)委要增强责任意识,认识“空心房”整治等重点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强化措施,以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好本职工作,要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责任落实和纪律执行,层层压实责任,各级党员干部要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全力推动工作进展,要认真查找工作中思想僵化、精神懈怠,缺乏担当、执行不力,作风飘浮、效率低下等突出问题,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整改落实,县纪委将加大问责力度,对因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力、政令不畅通等问题严重影响工作进展的,将严肃追责问责,决不姑息迁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