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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通报2起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例

来源:上犹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7-07-26 17:20   

近日,我县通报2起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例,分别是:

东山镇南塘村原定工干部、综治专干罗谟华骗取土坯房改造资金问题。经查,2013年7月和2014年2月,罗谟华利用协助东山镇政府从事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工作的职务便利,分别以其子和其父名义骗取国家土坯房改造补助资金3万元。2017年3月10日罗谟华被县法院判决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2017年7月25日东山镇党委给予罗谟华开除党籍处分。

五指峰乡高峰村党支部书记傅品育贪污深山移民补助款和土坯房改造补助款问题。经查,2011年,傅品育通过提供虚假营前购房合同等材料申请地质灾害移民补助,2012年9月1日傅品育获得1.4万元补助款,但傅品育并未在营前购置商品房,而是仍在原住宅居住。2015年2月13日,傅品育明知享受了地质灾害移民补助后不能再次享受建房补助的情况下,改以其妻名义申请获得危旧土坯房改造补助款1.5万元,傅品育共贪污深山移民补助款和土坯房改造补助款共计2.9万元。2017年7月25日五指峰乡党委给予傅品育同志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通报指出,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两起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警钟长鸣。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做到敢管敢严、真管真严、长管长严;要以扶贫政策、项目、资金的廉洁高效落地为切入点,强化监管,完善制度,防控风险,严防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发生。县乡纪委将以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为监督执纪问责重点,对发生向扶贫资金财物“动奶酪”、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干部作风不实和“两个责任”落实不力问题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以铁的纪律维护和保障群众利益,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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