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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一船检站站长挪用公款被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上犹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4-05-23 10:23   

赖某某系我县畜牧水产局原船检站站长兼水产站站长,其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28770元用于个人家庭生活开支,被县人民法院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经查,2008年至2010年期间,在全县渔船油补工作中,县畜牧水产局等相关单位及个人采用虚报渔船和夸大渔船马力等方式,非法套取渔船油补款160多万元,造成国家专项补贴资金重大损失。该局原船检站站长兼水产站站长赖某某,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28770元用于个人家庭生活开支,其行为已构成挪用公款罪,县法院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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