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加入收藏 | 您是第:位访客
 
当前位置: 首页 > 监督曝光 >

我县一林管站长玩忽职守被判刑

来源:上犹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4-05-23 10:25   

吴某原系我县黄埠镇林管站站长,其在黄埠镇任职期间,监督管理职责履行不到位,使国家森林资源遭受严重损失,被县人民法院以玩忽职守罪判刑。

 

 经查,2012年9月,李某与赖某(因滥伐林木罪均被判有期徒刑)合伙买下黄埠镇丰岗村坛前组农户曾某等人山场,并按规定申领了32立方米的林木采伐许可证,随后,李某、赖某二人雇请工人在该山场采伐林木蓄积217.4立方米,超采蓄积185.4立方米,吴某身为林管站长,未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职责,致使李某、赖某超数量采伐林木,使国家森林资源遭受严重损失,其行为已构成玩忽职守罪,法院判处其免予刑事处罚。

关闭 打印
敬请关注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