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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来源:上犹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8-06-04 16:58   

近日,我县通报了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营前中心卫生院原院长罗格宇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经查,2014年12月至2017年2月期间,时任营前中心卫生院院长罗格宇违规收受药品经销商曹某给予的茶叶和酒,并分三次收取药品回扣款合计18.7万元。2017年11月22日,上犹县人民法院判决罗格宇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二十万元。经县纪委常委会、县监察委委务会研究,并报2018年5月11日县委常委会批准,决定给予罗格宇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通报强调,少数党员干部纪律观念淡薄,心存侥幸、顶风违纪,防止“四风”反弹任务依然艰巨,全面从严治党、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一刻不能放松。全县党员干部要带头反对“四风”,坚决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严和实的作风抓好工作落实。全县各级党组织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保持政治清醒,落实好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严格日常教育管理监督,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将持续聚焦“四风”,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发现的“四风”方面问题线索第一时间核查处置,典型问题公开通报曝光,把作风建设不断推向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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