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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通报3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来源:上犹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8-12-24 16:46   

近日,我县通报3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寺下镇政府驻坛前村帮扶干部周明贯彻上级要求打折扣,导致贫困户违规获得产业补助问题。《上犹县产业扶贫到户奖补实施办法》农业产业扶贫奖补程序中规定结对帮扶干部、第一书记或驻村工作队员、村“两委”干部共同对当年新发展实施的产业扶贫项目进行现场验收,但周明在未实际到场验收的情况下,就在其帮扶贫困户高某、阳某等人实际未发展新开挖或改建鱼塘的《产业扶持资金申请表》中“帮扶干部”签字栏签署同意,据此高某、阳某等人共计违规获得奖补资金2.4万元,2018年11月,县监委给予周明政务警告处分。

县农粮局副主任科员肖学福等人在产业验收中作风虚浮不实假作为问题。经查,2018年7月,县农粮局副主任科员肖学福、种子站、经作站站长黄兴作2人作为产业验收主管部门具体工作人员,在验收水岩乡农技站站长薛某(已另案处理)槟榔芋种植产业时作风漂浮,未通过实地丈量,只是现场查看了一下,导致验收面积比实际种植面积多50.65亩,多发奖补资金6千余元(现已追回);2018年11月,县纪委分别给予肖学福、黄兴作诫勉谈话。

黄埠镇丰岗村主任蓝希传在低保再识别再审核过程中滥用职权乱作为问题。经查,2018年9月,丰岗村召开村两委会对低保疑似数据人员进行开会讨论,决定取消16户34人的低保,但在10月上报民政部门时,蓝希传擅作主张,将原要取消低保的王某、刘某等5户低保予以保留,2018年11月黄埠镇党委给予蓝希传诫勉谈话。

通报指出,以上3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有的是落实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有的滥用职权乱作为,有的虚浮不实假作为。相关党员干部受到严肃处理,教训深刻,全县党员干部务必引以为戒。

通报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和长期任务,贯彻到各项工作中去。要主动查摆问题,并拿出有力举措立行立改。全县纪检监察系统要把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作为执纪问责的重点,严查严处,并加强对集中整治工作的全程监督,对“走过场”“做虚功”“假整改”等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待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坚决纠正,造成不良后果的,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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