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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来源:上犹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9-05-14 15:06   

近日,我县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寺下镇寺下村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经查,2014年,寺下镇寺下村将挂点联系单位给予的3000元工作经费,以综治、防火、防汛工作补助名义造表发放,3名村定工干部各分得1000元。时任村支部书记存在其他犯罪行为已另案处理,时任村主任周太贡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19年4月,周太贡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村计生专干周红梅受到诫勉谈话处理,相关违纪款被追缴。

县林业局多名干部违规收受“红包”问题。经查,2013年至2017年期间,县林业局原副科级干部赵奕敏、林营股原股长胡源旭、林营股原副股长孔凡芸,违规收受工程承包人所送“红包”3100元。此外,以上三人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8年11月,赵奕敏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018年8月,胡源旭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孔凡芸受到开除公职处分,相关违纪款被追缴。

通报强调,全县各级党组织要把加强节假日期间作风建设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自觉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纠正“四风”决不能有丝毫松懈,保持正风肃纪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全县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发挥“头雁效应”,加强教育提醒,绷紧纪律这根弦。全县纪检监察系统要把监督挺在前面,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关键重点,紧盯公款送礼、公款吃请、公车私用等“节日病”和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私车公养”等“四风”新动向,对顶风违纪者露头就打、绝不姑息,坚决杜绝“节日腐败”,严把节假日“廉洁关”,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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