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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实名通报三人工作失职案件

来源:上犹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4-08-06 10:06   

近日,县纪委监察局对该县城乡规划建设局有关工作人员工作失职案件进行了查处,并予以全县实名通报。 

通报指出,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副主任科员刘锋因出具的规划图纸与已完成供地的某项目用地出现了重叠,影响了项目进度,造成了不良影响,被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建设股股长吴平对上报数据审核把关不严,导致上报的工程进度数据存在错误和不实,影响了工程进度和土地拍卖款的清收,被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县城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旭作为单位分管规划和市政工作领导,未严格审核把关,存在工作失职,负有领导责任,被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通报要求,全县各单位要加强教育,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加强工作作风建设的重要性,教育和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增强工作责任意识和责任观念,以高度的责任感、严明的纪律、有力的措施、扎实的作风,为全县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要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工作作风方面查问题、找差距、转作风,坚决纠正工作作风漂浮不实、工作责任心不强等问题,坚持做到积极、正确、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工作质量;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在抓好业务工作的同时,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强化监督,严肃追责,坚决处理不作为、乱作为、消极作为,不负责任、不正确履职的懒政怠政的人和事。

通报强调,该县纪委监察机关将继续加大检查问责力度,强化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始终保持严肃执纪、严肃问责的高压态势,对工作作风不实、不作为、乱作为的人和事,县纪委监察机关将严格按照《上犹县行政效能监察问责暂行办法》进行效能问责和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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