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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犹县纪委2016年部门决算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7-11-06 16:10  

上犹县纪委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二0一七年十月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上犹县纪委办公室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五、“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16年部门决算表格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上犹县纪委和县监察局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的体制,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行政监察两种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上犹县纪委办公室。

上犹县纪委监察局编制50人,其中:行政编制47人,全额事业编制3人。实有人数53人,其中:在职人数48人,包括行政人员44人,全额事业4人;编内临时聘用人员3人;遗属补助人员3人。

 

第二部分  上犹县纪委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总计 624.4万元,其中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增长(下降)0%;本年收入合计624.4万元,较上年增长(下降)0%。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624.4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 %;其他收入(含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支出总计624.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   624.4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增长(下降)0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624.4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24.4万元,决算数为62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按功能分类科目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16.5万元,决算数为61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按经济分类科目分:工资福利支出425.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188.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8万元。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188.7万元。其中:办公费49.9万元,印刷费  4.4万元,差旅费20.2万元,会议费7.4万元,培训费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3万元。

五、“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1万元,决算数为35.7万元,完成预算的90%,决算数较上年下降7%,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  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5万元,决算数为10.4万元,完成预算的70%。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6万元,决算数为25.3万元。

六、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5辆。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部门应当公开主要支出项目的绩效评价结果)

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指各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第三部分  上犹县纪委2016年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

 

县纪委2016年决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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