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上犹县纪委(监察局)2017年度
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共上犹县纪委(监察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中共上犹县纪委(监察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中共上犹县纪委(监察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共上犹县纪委(监察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上犹县纪委和县监察局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的体制,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行政监察两种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上犹县纪委办公室。
上犹县纪委监察局编制50人,其中:行政编制47人,全额事业编制3人。实有人数53人,其中:在职人数48人,包括行政人员44人,全额事业4人;编内临时聘用人员3人;遗属补助人员3人。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843.13万元,。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843.13万元,占1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总计843.13万元。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843.13万元,占1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43.13万元,决算数为843.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43.13万元,决算数为843.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43.13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583.57万元,较2016年增加158.13万元,增长37%,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人员增加。
。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38.24万元,较2016年增加49.53万元,增长26%,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人员增加。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23万元,较2016年减少5.61万元,下降252%,主要原因是:不再负担离退休人员支出。
(四)其他资本性支出19万元,较2016年增加16.62万元,增长698%,主要原因是:采购电脑等办公设备费用。
五、“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8.58万元,决算数为28.58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与去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5万元,决算数为9.54万元,完成预算的38%,决算数较2016年减少0.86万元,下降8%。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0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0万元,决算数为19.04万元,完成预算的95%,决算数较2016年减少6.26万元,下降25%。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降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8.69万元。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万元。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对项目进行了绩效运行监控管理,开展了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相关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及养老保险缴费方面的支出。
六、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指单位用于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方面的支出。
七、住房保障支出:指单位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单位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