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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犹县纪委监委关于受理教育领域突出问题检举控告的公告

来源:上犹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3-06-26 18:15   

上犹县纪委监委关于受理教育领域突出问题检举控告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全省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暨警示教育大会和设区市纪委书记座谈会精神,进一步压实职能部门责任,监督推动教育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走深走实,上犹县纪委监委全面受理教育领域突出问题检举控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1.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不到位,学校自办食堂、外包食堂或者校外配送餐、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中单位和个人从学校食堂或者学生处谋取利益等问题;克扣、挪用、截留、侵占学生伙食费和配送餐费的问题;在食堂账目中违规列支教职工奖金、福利及津补贴或违规报销福利费、差旅费用等问题。

2.在校服采购中违反程序、收取回扣、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问题。

3.违反教育收费政策规定,变相统一征订中小学空白作业本或从中牟取单位或个人利益的问题。

4.利用职权或者其他不当手段干预学平险市场;为承保机构代收学平险费用并从中获利;违规将学平险保费与其他费用挂钩;收受保险佣金私设“小金库”等问题。

5.民办学校招生、收费不规范问题;学校或老师借学生实习与实习单位、劳务中介机构之间进行利益输送,收取劳务费、中介费的问题。

6.教育领域工程项目、教辅资料、实验器材、装备采购等指定项目承包商、商品经销商,收取回扣;在教师工作调动、职称评定、评先评优等工作中收送红包礼金,插手干预;索要、收受家长学生财物,参加学生家长安排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活动等问题。

7.收取“捐资助学款”后安排跨学区择校、借读、违规转学择校;招生录取中“找关系”破坏公开透明分班秩序;违规收取择校择班费用设立“小金库”等问题。

8.将工程建设、校舍维修、物资采购专项资金挪作他用;套取国家奖助学金、虚报冒领教育专项补助资金等问题。

9.其他以权谋私、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吃拿卡要等问题。

      二、举报方式
     举报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举报:

1.网络举报:请登录上犹县纪委监委网站http://www.syjjjc.gov.cn/index.html举报专区,点击“我要举报”进入举报专区;

2.微信举报:关注“上犹县纪委监委”微信公众号,点击“举报投诉”进入举报专区;

3.来电举报:请拨12388或0797-8549566;

4.来访举报:请到上犹县行政中心1楼县纪委监委信访接待室(149室);

5.来信举报:请寄到上犹县行政中心1楼县纪委监委信访接待室,邮编:341200

     三、不予受理的情形

1.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

2.依照有关规定,属于其他机关或者单位职责范围的;

3.仅列举出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名称但无实质内容的。

     欢迎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监督,鼓励和提倡实名举报,对经认定为实名举报的,上犹县纪委监委将优先办理、优先处置、给予答复,并对检举控告人和检举控告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检举控告人的合法权益。同时,检举控告内容应该客观真实,不得歪曲捏造事实、伪造证据,诬告陷害他人。对借检举控告之名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或者移交有关机关依法处理。
      特此公告


               中共上犹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上犹县监察委员会
                          2023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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