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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上犹县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公报

来源:上犹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02-09 10:49   

中国共产党上犹县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公报

(2021年2月8日中国共产党上犹县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上犹县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于2021年2月8日在上犹召开。出席会议的县纪委委员25人,列席273人。

县委书记赖晓岚出席全会并讲话。县委常委和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的领导同志,县法院、县检察院主要负责人同志出席会议。

全会由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主持会议。全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和赣州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纪委十四届六次全会、市纪委五届六次全会和县委十四届十一次全会精神,总结2020年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1年任务。全会认真传达学习了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十四届六次全会、市纪委五届六次全会精神,审议通过了刘鸿懿同志代表县纪委常委会所作的《忠诚履职尽责 护航高质量发展 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工作报告。

全会认为,赖晓岚同志的讲话,充分肯定了过去一年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取得的成效,对2021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强调要准确把握形势任务,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聚焦管党治党重点,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强纪律保证;着力压紧压实责任,高质量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全会认为,2020年是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是极为不易、极不平凡的一年。县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和赣州重要讲话精神,坚决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县风清气正政治生态持续巩固。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忠诚履职尽责,落实“两个维护”坚决有力;深化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做深做实监督第一职责,监督质效不断提升;持续深化作风建设,党风政风持续向好;坚持发现问题与整改落实并举,巡察利剑作用更加彰显;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标本兼治不断深化;践行忠诚干净担当,干部队伍建设更加扎实过硬。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全会分析了存在的问题,要求认真加以解决。

全会提出,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也是我们党成立100周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和赣州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省纪委十四届六次全会、市纪委五届六次全会和县委十四届十一次全会部署要求,协助党委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完善监督体系,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有效落实,围绕现代化建设发展大局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扎实推进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弘扬严实深细作风,切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和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上犹篇章提供坚强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第一,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把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准确把握全面从严治党形势任务及阶段性特征,进一步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聚焦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指示贯彻落实情况,紧跟县委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具体安排,精准监督,做实监督。严肃换届纪律,加强对换届风气和换届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二,坚持“三不”一体推进,不断提高治理腐败效能。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十九大后仍不知止、胆大妄为,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加大对金融领域、国有企业、政法系统腐败惩治力度。全面开展公职人员违规参与民间借贷问题专项整治。统筹做好查办案件前后半篇文章,把查办案件与堵塞制度漏洞、强化监督管理、修复政治生态结合起来,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强化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增强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

第三,坚定不移纠“四风”树新风,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严肃纠治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等享乐奢靡问题。强化对公务、商务接待餐饮浪费行为的监督检查,对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等突出问题精准施治。深化拓展基层减负工作,不断营造担当实干的良好氛围。坚持“三个区分开来”,落实容错减责免责制度,一体推进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和查处诬告陷害行为,激励党员干部干事创业内生动力。督促落实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规定,推动以上率下、严格执行。

第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监督保障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巩固拓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成果,聚焦“四个不摘”,跟进监督、全程监督、精准监督。推行小微权力清单、涉权事项报告公示、权力运行会商三项工作机制,规范基层“微权力”运行。增强乡镇纪委处置涉农信访问题能力,推动信访问题在基层早受理、早化解。深化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整治,持续纠治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司法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扎实做好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纵深推进“惩腐打伞”。

第五,深化政治巡察,切实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利剑作用。认真落实“三个聚焦”要求,准确把握被巡察党组织职责使命特别是核心职能,督促推动“两个维护”落到实处。狠抓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开展巡察整改情况大起底、大清仓,探索建立巡察组参与督促巡察整改“顾问制度”,督促职能部门针对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全面梳理十四届县委巡察整改情况,开展集中调研督导和整改“回头看”督查,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清零。

第六,发挥监督专职作用,做到监督常在、形成常态。科学精准处置问题线索,有效运用谈话函询。加强对选人用人、招标投标、工程建设、招商引资等重点领域的监督。提升乡镇纪委监督能力,深化村级监督组织建设,推动监督下沉、监督落地。扎实开展政治谈话,推动上级“一把手”对下级“一把手”监督。充分发挥党风廉政建设履责提示作用,督促领导干部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提升同级监督针对性、实效性。建立片区协作机制,整合派驻机构、巡察机构人员力量,建立会商研判制度,形成联动监督格局。

第七,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进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坚持和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主动及时向市纪委监委和县委报告工作。坚持和完善县纪委监委对乡镇纪委“两为主一报告”、对派驻机构“三为主一报告”领导工作机制。依法依规、审慎稳妥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严格按照权限、规则、程序开展工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正风肃纪反腐,确保执纪执法权在法治轨道上行使。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纪检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衔接工作机制,推进纪法贯通、法法衔接。

第八,从严从实加强队伍建设,锻造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铁军。加强机关党建和县纪委常委会政治建设,着力打造模范政治机关。建立办案、审理、巡察等各类人才库,提升队伍执纪执法业务素养。推行一线工作法,把部门负责人直接参与谈话作为干部监督工作重要抓手和干部考察考核重要参考。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完善制度规则,公正规范履职,发挥好特约监察员作用,确保执纪执法权受监督、有约束。坚持刀刃向内,严肃查处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行为,持续整治“灯下黑”。

全会号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忠诚履职、担当实干,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加快推进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生态示范县建设,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上犹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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