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确县纪委监委机关推动乡镇纪委担当作为工作联系乡(镇)的通知
各乡镇纪委(监察办),城市社区纪工委,县委巡察办,机关各室(办、部),各派驻纪检监察组:
为加强县纪委监委机关对乡镇纪委担当作为工作的联系指导,提升纪检监察工作水平,经研究,现将县纪委监委机关推动乡镇纪委担当作为工作联系乡(镇)作如下安排。
中共上犹县纪委办公室
2020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