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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犹县纪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

来源:上犹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03-15 15:31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扎实推进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切实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不断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经研究,制定县纪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每月第一周星期五为县纪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日,如遇节假日或确有特殊情况当日不能安排的,可适当前移或顺延,但必须在当月内完成。

二、学习内容

县纪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应以政治学习为根本,以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首要任务,在真正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系统学、跟进学、联系实际学,切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同时,要认真组织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党的基本知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党的历史、中国历史、世界历史和科学社会主义发展史,以及推进事业发展所需要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科技、军事、外交、民族、宗教等方面的知识。

三、参加对象

县纪委常委、县监委委员;委机关各室(部、办)负责人;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县委巡察办(组)负责人。根据学习内容,可适当扩大到委机关、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及县委巡察办(组)全体干部。

四、学习形式

学习日期间,县纪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以集体学习研讨为主,也可采取专题讲座、考察调研、观看专题片等形式进行,拓宽学习渠道,增强学习的吸引力、针对性和实效性。充分利用上犹红色资源,广泛开展《红色家书》诵读活动,不断深化“3+X”学习模式,注重用身边人讲身边事,把理论学习同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决策部署结合起来,力求做到主题突出、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氛围庄重。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要自觉学习、带头学习,发挥表率示范作用,带动全体干部大兴学习之风。

(二)坚持从严治学。理论学习中心组应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学习计划;严格执行请假制度,规范请假手续,集中全部精力参加学习,保证学习质量。

(三)推动成果转化。要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努力在知行合一、学以致用、指导实践上下功夫见成效,与抓实抓好纪检监察各项工作结合起来,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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